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云霞 从99年7.20起邪恶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我曾经两次去北京证实法,2000年年底,在北京被非法抓回当地看守所。现声明:在当地看守所的恐吓、高压、威逼、残酷打骂及强化洗脑的逼迫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坚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