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辉 我于1999年7月28日在单位胁迫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保证书,后来,在公安恶警的威逼下,又写过“不上京”保证书,并说了一些违背大法的话。感谢师父给我改过的机会。通过学法和同修切磋,现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助师正法,坚定信念,挽回损失,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