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杏兰
所有我在高压下违心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