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惠
1999年7月20日以后,我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说“不炼了”,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在此,我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紧跟师尊,认真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走好最后圆满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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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