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美贞
派出所的恶警曾逼迫我不修炼的老伴代我写“三书”。我在此声明:过去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