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长香
以前在拘留所里签过的、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书面材料和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废,继续修炼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证实法的事,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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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