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瑞彩
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恶人迫害,在认识不清的情况下,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如交大法书、签字、按手印等,从即日起,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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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