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素艳
我是97年得大法的,2002年10月我和丈夫被非法绑架。丈夫被非法判刑三年,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被迫写了不应该写的,现在我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