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桂艳
2000年3月3日,我父亲遭恶警迫害,本人因当时受恶警逼迫,曾为父亲“保证”,现在我知道当时的做法是错误的,现声明 “保证”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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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