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廷焕、庞春香
99年7.20后,村委会逼我们在“保证书”上签字,我们都违心的签了名。现声明当时的签字作废。我们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坚决走好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