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芹
99年邪恶迫害大法,在迫害当中签了字,画了押,给大法抹黑。在此声明自己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圆满随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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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