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清
在被邪恶迫害劳教三年期间,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包括回来后在外面的签字、按手印等)。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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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