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国臣
在邪恶的迫害中在村妇联写的“保证书”和一些亲人为了保护我告诉别人:“不炼了”等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对大法的损失,坚定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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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