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珠
我在派出所和一切场合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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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