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芬
我于98年秋季学习法轮功,后来受邪恶的压力说过、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现在声明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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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