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彩英
在劳教所里,让别人代替写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