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喜华

    以前在乡政府逼迫的情况下,我违心地写了“保证书”,还找他人保我。我学法不深,悟错了。

    2000年我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在没有悟到的情况下,我签了名、按了手印,家人背着我代写了“保证书”。我出狱后知道了。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和材料全部作废!在2001年的一个夜晚,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家人又一次写了“保证书”,我再一次严正声明:这些违背大法的言论、书信全部作废!我,一个法轮功修炼者,要加倍弥补我的一切过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9/1399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