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明
过去在国家和单位领导人的误导下,对大法认识不清,两次所写“不炼法轮功”了等等,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