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宏丽
我在看守所高压下被迫所写的所谓“不修炼保证书、悔过书”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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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