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谷学铭
以前我的家人在单位领导和派出所的压力下,协同单位领导强迫我写过“不再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我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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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