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兰
于2004年10月被非法抓進拘留所,受到邪恶的迫害,家人被迫签了“五书”,我在绝食昏迷的时候被强行按了手印,现在声明以前所写、所做的一切作废。从新做好,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