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莲芳
因在火车上讲真象被抓,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罪犯”笔录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现声明作废。还有儿子写的“担保书”,我一概不承认,现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