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邢素娟
在大法被迫害期间,邪警让我签名,头脑不加思考的顺从了邪警,现在知道了当时的做法不符合大法,在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