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华
因我学法不深,在2000年到2001年期间,向邪恶写过“保证书”,还有常人代我写过“保证书”,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