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解其玲、王运花
在99年8月,在派出所恶警的高压下,强迫我骂大法,骂师父,做了一些修炼人不该做的事。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我今后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要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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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