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淑兰
废除以前在旧势力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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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