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淑嫒
在1999年7.20后曾书面写过“我不再炼法轮功了”,并在“签名”活动中签了名。现声明以上行为作废。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将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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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