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英
在残酷迫害下,被强迫签字,写了所谓的“保证”,现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走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