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琴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看守所与派出所给邪恶签过字,师父都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我也不能按邪恶的要求去做,现重声明以前所做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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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