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友莲
由于学法不深及怕心作用下,几次违心的在别人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声明以前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