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永学
2001年初,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踩了师父的照片,还有同修代我签名等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多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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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