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树霞
2002年9月份被非法抓到拘留所,后到洗脑班强行洗脑,在此期间违心的做了有辱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要从新走入大法修炼中来,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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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