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兰桂秀
2001年3月15日,我被恶警抓到洗脑班叫我写“保证书”才放我回家,以前我说的、所写的全部作废。后来我又走上修炼的路,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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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