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荣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的“保证”和签字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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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