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金玲
7.20之后,所写、所说,所做不符大法的一切言行及书面材料,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