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淑云
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家人代我所说、所写“不修炼法轮大法”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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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