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英考、叶美君
一九九九年七月个人所写的给单位,街道办事处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