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明锋、闫清华
我在99年曾向邪恶写过不進京的“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