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有忠、王有娟、戴明清、王有斌
在被迫害下过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