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莲
我由于学法不深,曾在派出所、街道签字,现严正声明:所有签字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