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贵春、孙淑英
我在恶警逼供下写了“保证书”,现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