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荣苓
我因修炼法轮功,街道、派出所多次对迫害我。强迫我写“保证”。在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所谓“保证”都作废。今后紧跟师父。一修到底。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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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