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民安
我在看守所,洗脑班里写过的“保证书”、“悔过书”、揭发材料和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声明作废。从心灵深处清除中共的邪灵,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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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