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秀霞
我在高压下对不起大法的所作所为、毁了大法书等一切不正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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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