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艳芳
我在被迫害时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