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百华
我在强化洗脑班及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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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