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成代见、聂富竹、聂应兰、聂敏兰、姚永和
我以前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统统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