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桂芝
我在7.20以后,被迫签过名,有关“不提供学法场地”的内容等,现在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