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珍珍
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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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