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翠芝
去北京洪法时被非法抓回劳教所,在邪恶的压力下写了“保证书”,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